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行防汛抗灾工作日报告制度的通知
皖教秘财〔2016〕16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未来一段时期是我省强降雨多发期,防汛抗灾工作至关重要。为及时掌握各地各校灾情,指导各地各校防汛抗灾,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省防指办〔2016〕137号)要求,自6月23日起实行防汛抗灾工作日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教育系统防汛抗灾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当地雨情、汛情及中小学校面临的险情,教育行政部门防范应对措施,学校应急处置情况等。
(二)中小学校受灾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受灾学校校舍及其附属建筑设施、仪器设备等毁损情况,因灾侵袭需要转移学校情况,因灾人员伤亡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区)防汛抗灾工作部署及学校受灾情况,加盖公章后,于每日上午9时前报至省教育厅财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qz@ahedu.gov.cn。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部署及学校受灾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学校灾情核实统计工作,确保讯息畅通,确保统计真实。
(二)为避免内容重复,每日报送内容为前一日发生的信息。其中防汛抗灾工作部署情况上一日有则报、无则不报;受灾情况填写附件,每日仅统计上一日因灾受损情况,有损失据实填报,无损失实行零报告。
联 系 人:汪庆忠,电话:0551-62831884,传真:0551-62824158
附件:中小学校受灾情况日报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anan)
上一篇:博望区抗洪救灾教师志愿者在行动